未使用文明用語 一收費員被待崗 |
發布日期:2006-07-12 |
來源: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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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使用文明用語 一收費員被待崗
最近,大溪收費所一名收費員因上崗時未按有關規定使用文明用語,受到待崗處理。 為進一步樹立臺州高速良好的社會服務形象,今年公司在全體員工中深入開展了“服務保障年”活動,要求各部室為各所服務,各所為一線員工服務,一線員工為社會服務。一線員工,尤其是收費員是公司對外展示形象的窗口,公司要求收費人員規范地使用文明用語,做到唱收唱付。對于在稽查中發現收費人員當年兩次未按規定使用文明用語或唱收唱付,公司給予待崗1至3個月的處理。 此次受處理的收費員是在今年上半年征費稽查中被公司稽查組兩次發現未使用文明用語。
(人力資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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